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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连环强奸案嫌犯是43岁中国公民,律师:德国有优先管辖审判权,回国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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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15: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德国警方在黑森州侦破了一起涉及多名中国女性受害者的系列性侵案件,逮捕了一名43岁的中国籍男性嫌疑人。嫌犯通过伪装成女性租房者诱骗受害者,并在见面时实施暴力。

据红星新闻记者报道,自今年一月以来,接连有受害者报案,引起中德两国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前报道:疑似华裔男子冒充女性,网上“急切求租”,德国多起中国女性遭性侵案引华人社群警觉)案件引起了中德两国社会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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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微信公众号发文,通报此前法兰克福领区接连发生的针对中国女性强奸案告破,43岁中国籍嫌犯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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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嫌疑人社交账号

据黑森州警方信息,11月14日下午,调查人员在劳恩海姆一家汽车公司内,将正在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这名43岁的中国籍男子因涉嫌多起强奸罪及危险身体伤害罪被逮捕。案件侦破后,德国警方第一时间向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通报情况,高度赞赏并感谢中国警方为案件及时侦破提供的高效、专业和关键协助,期待未来同中方继续保持良好合作。

目前,嫌疑人已被拘留,预计本周末前接受审讯。德国检察官米斯表示,若罪名成立,每起案件嫌疑人将面临至少三年监禁的判决。
关于本案嫌疑人的身份和其将面临的法律追责问题,网友们众说纷纭。为此,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华人在德国杀害华人,是按照德国法律惩处还是会送回国审判?

付建: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犯罪发生地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权,本案德国具有管辖权。
而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均是我国公民,且强奸杀人行为依照我国和德国刑法规定都属于犯罪行为,中国也可能依据相关法律行使追诉权,华人在德国杀害华人的行为,如果符合中国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中国也有权行使刑事管辖权。
二、该华人男子连环强奸行为将受哪些追责?

付建:强奸杀人行为依照我国和德国刑法规定都属于犯罪行为,依照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德国被抓获并进入德国的司法程序,德国会先对其进行审判和惩处。
如果犯罪嫌疑人后来回到中国,中国司法机关仍然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对其进行追诉审判,不过会考虑德国已有的审判和处罚情况。
记者黄康睿 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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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16: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国先判,判完了不够中国法律处罚的,回国继续。他有伤害受害人的情节,因此依照中国刑法应当在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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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16: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人品的人如何出国的?又是如何奈以生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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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19: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东西真的丢人丢到国外了,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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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19: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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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21: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只会害同胞,丢人都丢到国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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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21: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丢人丢到全世界,可耻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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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21: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疑似华裔男子冒充女性”-华裔男子一定是中国公民吗?请作者调查清楚再写文章,不要用“疑似”的字眼,配合西方国家抹黑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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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6 23: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跌眼镜。怎么伪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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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国变牛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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