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韩庄 发表于 2024-11-3 00:31:49

妻子离奇陈尸在家中楼梯上,死因竟是多年前的一次出轨|不能被揭穿的秘密

大家好,我是马丁韩庄。
今天带来的案子讲述一个老公得知老婆没去上班,匆匆赶回家,发现老婆克里斯汀倒在楼梯口,一只鞋甩在一边。看起来是她在下楼的时候一脚踩空,翻下楼梯,摔到了头。
可是警方调查之后,发现克里斯汀的死亡并不是意外,而是谋杀。最终,原来一切都源于被她隐藏多年的一个惊人秘密。
01

住在加州帕洛阿尔托市肯尼斯·菲茨休和克里斯汀是一对非常恩爱的夫妻。克里斯汀是个小学的音乐教师,肯尼斯是个房产顾问。两人都特别喜欢音乐,多年前在一个音乐会上相识,不久后结婚组成家庭,生了两个儿子,生活十分幸福美满。

菲茨休和两个孩子
2000年5月5日中午的时候,肯尼斯意外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是当地杜韦内克小学的秘书,秘书问他为什么克里斯汀没来上课。
克里斯汀在杜韦内克小学教音乐,按计划她在家吃完午饭后就应该赶去学校上课,可是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她却还没来到教室。
在教室里等候的学生们通知了学校的秘书,秘书给克里斯汀打了好几个电话却没人接,她开始有点担心。因为克里斯汀从来没有迟到过,更别提缺课了,所以干脆打给肯尼斯,问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
肯尼斯听了之后也感到有些惊讶,说自己也不知道克里斯汀去哪儿了,正好他跟同事在半个小时外的地方办事,回公司的路上可以顺道回家看看。
挂了电话,他就跟两名同事往回开。
还没开到家门口,他就看到了克里斯汀的车停在门口街边。显然她还在家里,没去上课。肯尼斯又纳闷又担心,匆忙停好车,一马当先冲下去,喊着她的名字走进了家门。
一进门,他就发现通向地下室的门敞开着,黑洞洞地仿佛在预示什么不幸。他赶紧打开灯,往下一看,首先看到了一只脚,然后看到了克里斯汀躺在楼梯底部,一动不动。
肯尼斯大叫一声,赶紧冲下去,把她扶起来。克里斯汀的头上满是血迹,身下也有一滩鲜血,身体已经僵硬了。
一个同事立刻跑到楼上拨打了911报警,但是当救护车赶到的时候,已经回天乏术。
02

发现克里斯汀的地方,是走进地下室楼梯的底部。


这段楼梯相对狭窄,也没有安装匹配的扶手。现场可以看出来,地下室的地面显得杂乱不整。
楼梯底部有一堆散乱的衣服,克里斯汀就躺在不远的地上。




看起来克里斯汀是在拿着脏衣服下楼的时候,不小心一脚踩空,滚下楼梯,但是头部意外撞到了什么,受了重伤。但因为她独自一人在家,没人发现她出了事故,所以救援来得太迟了。
她的一只鞋丢在楼梯上,另一只鞋在血泊里。肯尼斯看到鞋失控地哭了起来。
就是这双鞋,他捂着脸不断地说,之前她穿着这双鞋就差点儿摔过一次。跟她说过了,可是她偏偏不听...






这双鞋没有鞋带,鞋底也没有防滑的纹路,看起来的确是不够安全。可是来到现场的警探一看,就觉得有点儿不对。
跌落在血泊里的那只鞋是左脚,而掉在楼梯上的那只是右脚。也就是说,克里斯汀是在上楼的时候绊倒,然后滚下楼梯的。
但上楼的时候,就算踩空,也会条件反射地整个人往前扑倒,而不会滚下楼梯,除非是身体后仰。但没有外力的作用下,怎么会后仰呢?
即使真的滚下楼梯,跌落的姿势也不太可能是克里斯汀的那个样子,就哪里怪怪的,很不协调。
03

果然,法医的尸检证明了警探的怀疑。


在克里斯汀的后脑和脖颈上,居然发现了七处撕裂伤。这种撕裂伤可能来自撞击,也可能来自击打。问题是,不仅这七处伤口位置不同,就连角度也各异。
就算她翻着跟头咕噜咕噜滚下楼梯,也不可能造成如此之多的伤口,更不可能还有各种角度。
所以显然克里斯汀的死有问题。
这还不算,法医最后的报告里还补充了一句,在克里斯汀的脖子上,发现了明显的勒痕。也就是说有人还试图掐死她,然后把她扔下楼梯,装出摔下去的意外。
现场完全是伪造出来的。
04

警方调查的第一步,是确认克里斯汀的死亡时间。
这天一大早肯尼斯就离开家去上班,而克里斯汀在家为下午的课做准备。
警方在她的小提包里发现了一张收据,收据是他们房子附近不远的一家小咖啡馆,克里斯汀在这里买了杯咖啡和一份午餐。收据显示的时间是中午12点20分
咖啡馆的职员也证明见到了克里斯汀,说明这个时候她还活着。
而肯尼斯与他的两位同事赶回家的时候,是在下午1点40分。
克里斯汀流了很多血,在肯尼斯他们发现她的时候,血液都还没有完全凝固,也就是说,她的死亡时间肯定介于12点20到1点40之间,而且更加偏向于后者。
显然凶手抓住了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窗口。但什么人会想伤害她呢?
克里斯汀的死状很惨,消息传出来震惊了整个社区。她是个特别受学生家长喜欢的老师,性格活泼开朗,对学生特别耐心有爱。而肯尼斯的性格也很随和,尤其动手能力很强,经常帮邻居修个东西帮个忙,两人在社区的人缘都很好,谁也想不出什么人会干出这种事儿。
所以有可能是随机作案?
就在半年前,这个小区曾经发生过好几起入室偷窃案,而且都是发生在大白天,所以有没有可能是小偷闯进他们家,没想到正好撞上了还在家的女主人,扭打起来发生了命案。
一时间谣言四起,群众们都感到很惊慌。那几起入室偷窃案迄今都没有破解,也没抓到小偷,本来大家都就很提心吊胆了。可现在除了谋财,还会害命,那不是更加可怕?各家各户纷纷安装上了摄像头和报警系统。
但警方这边对入室抢劫随机作案的说法并不认同。
克里斯汀家的大门完好无损,没有暴力闯入或者撬门而入的迹象。也就是说,凶手是以正常的方式进到了屋里,总不会是克里斯汀主动给贼开的门吧?
而且家里没有丢失任何财物,看起来这个贼进门后只是杀了个人就走了。
发现克里斯汀的现场更是疑点重重。
她躺在一大滩血泊中,头上7处伤痕,说明她出了很多血。可是她滚下楼梯的过程,却没有在楼梯和旁边的墙面下留下一点血迹。
她的头部受了那么多伤,一定会有接触面,接触面一定会有血痕,但现场却找不到一丁丁点这样的痕迹。地面和墙壁滴血未沾,这怎么可能呢?
这说明什么?说明真正的现场不是这里。
05

克里斯汀的受伤处集中在后脑,显然凶手是趁她不备的时候,从身后发起突然袭击。她受到袭击的地方,肯定还是在他们住的房子里。
在家里的餐桌上,还摆着没喝完的咖啡和摊开的文件书本。看起来当时克里斯汀刚吃完午餐,正在一边喝咖啡,一边为下午备课。

餐厅里克里斯汀留下的现场
她应该是在备课的时候突然遭到了袭击。那么现场应该就在附近。
而且克里斯汀的头部有7处伤痕,又被凶手掐住了脖子,说明凶手并不是一击致命,她曾经有过激烈地反抗,所以现场应该留下很多痕迹才对。
可是餐厅和旁边的厨房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完全看不出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扭打。
现场鉴证人员不信邪,开始围绕着餐桌开始地毯式搜索,这一搜,还真有了一个突破性的发现,在其中一把餐椅边缘上,有一滴极其微小的血痕。


真是只有一点点,稍一不小心就会漏过去的那种。
但是这么一点点血迹,也很难说到底是什么时候留下的,是克里斯汀被害的时候,还是之前?
警探看到餐桌的边缘忽然灵光一闪,克里斯汀头上的伤痕中,有一条是长线型。之前他们一直很纳闷,到底什么样的凶器会造成这种形状的伤痕?
现在一看,也许正是餐桌,她的头磕在餐桌的边缘!
那么餐厅很可能就是第一犯罪现场!
警方用血液显影剂喷洒了整个厨房,在显影剂和荧光灯的作用下,肉眼不可见的犯罪现场赫然昭显。








大片的血迹闪着荧光出现在众人面前,像闪烁着星光的夜空一样令人震撼,那是克里斯汀的生命最后留下的痕迹。
在这片荧光中,还发现了无数足印。


厨房的地面,从厨房到地下室门口的走廊,当然还有楼梯上...


顺着这些痕迹,几乎可以再现当时的场景。
有人趁克里斯汀吃午餐的时候,悄悄走到她的身后,突然袭击,然后把她的尸体拖到地下室的楼梯下,摆出了意外滚落的姿势,甚至还特意把她的鞋放到自己认为合适的位置。
克里斯汀虽然受了很重的伤,但并没有立刻死去。所以她的心脏一直在跳动,血液随着心跳被不断泵出她的伤口,沿路留下片片血痕。
然后这个凶手在布置好克里斯汀滚落楼梯的假象后,又回到了餐厅,花了大量时间,非常彻底地清理了现场。他不仅洗刷了餐厅的地板,墙壁和餐椅,还清洗了从餐厅到地下室沿途的地面和墙壁。如果不是血液显影剂,肉眼完全看不出来。
虽然这人杀人的本事不行,搞卫生的水平还是很高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凶手要这样做?
06

其实答案很简单。
凶手之所以清理厨房现场,就是为了伪造克里斯汀死于意外的假象。
为什么要伪造这样的假象?因为想掩饰自己真正的犯罪动机,从而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一定是熟悉克里斯汀的人,所以才能从容自若地进门,杀人,然后清理现场。
周边调查的时候,警方了解到克里斯汀和肯尼斯半年多前刚刚继承了一大笔遗产,高达2百万的现金,应该是镇上的有钱人。
可是警方还没来得及找到谁在打他们的主意时,就意外发现,肯尼斯夫妇其实已经把那一大笔遗产挥霍一空,甚至还背上了一笔欠债。
原来这俩人拿到钱之后高兴得过了头,一手拿去投资,一手买了好多奢侈品,结果钱赔了个精光,两人开始互相埋怨。恩爱夫妻之间也出现了深深的裂痕。
克里斯汀的朋友偷偷地告诉警方,就在不久前,她甚至透露了离婚的想法。现在负债沉重,肯尼斯还不肯认错,如果离婚的话,就可以平分现有的财产。两人好歹还有栋房子,把房子卖了,她还能拿走一半的钱。
所以很可能凶手就是肯尼斯,因为不愿意分钱痛下杀手。
警探听了这个想法,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熟人之间的谋杀,动机无非有三。钱,色,报复。克里斯汀要离婚分家产,的确有可能是她被害的背后原因。
但是,这个原因感觉又不是很充分。
他们夫妇欠的债不少,即使卖了房,在还债之后,能剩下可分的钱也不多,对肯尼斯并不会造成巨大的影响。为了这个原因就杀人好像有些不太值当。
警探决定先把肯尼斯喊到警局聊一聊,探探他的底。
肯尼斯来到警局,他的表现相当平和淡定,虽然看起来很悲伤,但并没有流露出心虚或者紧张。
这个时候他并不知道警方已经掌握了克里斯汀的真实死因,还以为大家都觉得她是摔死的。所以他的表达,全都围绕着那双鞋展开。
那双该死的鞋。为什么她不肯听劝?为什么她买了一双又一双?
他甚至歇斯底里地拍着椅子,痛心疾首的样子,就连见多识广的警探都有些被震住了。
其中一个警探实在看不下去,把话题从鞋子引开,转移到他们的经济情况上。
一说到钱,肯尼斯立刻就冷静下来了。
他很诚实地承认了家里遇到一些经济困难,不过说他们都没太当回事。当他听说克里斯汀在考虑离开他时,情不自禁地表现出了惊讶。
“怎么会呢?”他顺口说道,“两个星期后就是她的大儿子的大学毕业典礼,我们都计划好了的呀...”
听到这里,警探忍不住打断了他:“她的儿子?她的儿子不也是你的儿子吗?”
肯尼斯愣了一下,仿佛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有点尴尬地纠正自己,“对,我们的儿子,没多久就要毕业了。”
虽然他改口改得很自然,警探却始终觉得这个“口误”有些太奇怪。
07

警探决定在他们夫妇的朋友圈儿里调查一下。
一开始大家都说他们结婚33年,夫妻感情特别好,神仙眷侣,没想到深挖下去,却发现了克里斯汀隐瞒了多年的一个大秘密。
警方从克里斯汀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个频繁出现的电话号码。号码的那一头,是个名叫罗伯特·布朗的律师。
说是律师,但其实他已经没有在执业了。
这个罗伯特听说克里斯汀被害的时候,完全愣住了,在沉默了好半天之后,他才讲述了自己跟她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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