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中方已经事先通报各相关国家“伊鹏三号”复航
12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瑞典批评中国方面拒绝让瑞典检察官登上“伊鹏三号”,该船被指涉嫌在波罗的海海域破坏电缆。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毛宁表示:据了解,中方已经邀请德国、瑞典、芬兰和丹麦,共同参与完成了联合事实性调查,并向他们提供了资料和信息。“伊鹏三号”为配合调查已经停航较长时间,为了保障船员的身心健康,船东公司经过综合评估,并商有关方面后,决定复航。中方已经事先通报各相关国家,中方愿继续同各相关国家保持沟通合作,推进事件的后续处置。
(总台央视记者 申杨)
©202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 事情调查清楚了吗? 赔偿损失并在世界各大媒体上道歉 赔偿损失是必须的.让中国人民出口气! [点赞] 相关国家政府必须赔偿损失,否则中国货轮在世界各地丝毫没有安全感。 北约对中国货船都不敢肆意妄为! 我们也应该在附近海域邀请欧洲国家一起检查他们国家的船只。有没有偷运武器给湾湾,有没有偷运有害垃圾。[哈哈] 从那经过,被赖上了[哭笑] 伊鹏三号到底怎么回事,中国船只在公海就这么任由任何国家强行登船检查,而不需要给我们一个交代吗?如果纯属泼脏水诬陷,希望国家必须把这公道讨回来!